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54

54.我还被指示想法

54.我还被指示想法如何通过脸来表达。爱之情感通过面部表情及其变化显现,想法则通过它们内在形式的变化来表达。不过,要充分描述它们是不可能的。木星居民也使用有声语言,只是听上去不如我们的大声。这一种说话方式辅助那一种说话方式,面部语言将生命赋予有声语言。

我被天使告知,在每个星球上,所有人最初的语言都是通过面部表情来表达的;它发源于两个区域,即嘴唇和眼睛。这种语言之所以是语言的最初形式,是因为脸是为了描绘人的所思所愿而形成的。因此,脸被称为心灵的形像和标志。另一个原因是,在上古时代,或最早的时代,诚实要求人所愿的要从脸上显现出来,没有人不想或不愿这么做。因此,心灵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想法也能生动而充分地展示出来。这使得许多事可以说以可见的形式同时显现在眼前。所以,这种语言要比有声语言好得多,正如视觉比听觉好得多,或看风景比听风景,或通过口头描述理解风景好得多。他们还说,这种语言与天使的语言是一致的;在那些时代,人类习惯与天使交流。事实上,当脸在说话,或心灵透过脸说话时,天使的言语直达人里面的终极属世形式;但当嘴口通过话语说话时则不然。谁都能理解,上古之人不可能拥有有声的语言,因为语言的话语并非直接被注入人,而是需要被发明出来,并适用于他们;这种事只能随着时间推移才能完成。

只要人们持守诚实和正直,这种语言就会保留下来。但是,一旦人们开始想一套,说一套,也就是当人们开始爱自己而非他们的邻舍之时的情形,有声语言就开始发展起来,而脸要么什么也表达不出来,或保持沉默,要么就说谎或掩饰。因此,脸的内在形式发生改变,收紧并变硬,而且开始变得几乎没有生命。而它的外在形式被自我之爱的火所点燃,开始在人们眼前看似生动起来。因为人的眼睛看不见藏在下面的生命缺失,只有天使才能看到,因为他们能看到内在。这就是那些想一套、说一套之人的脸。如今被误认为机智或谨慎的掩饰、伪装、狡诈和欺骗就造成这种后果。但在来世,情况就不同了;那里不允许说一套、想一套。事实上,在来世,言语和思维之间的分歧在每一句话中都能被清楚发觉;并且一经发现,那个显出这种分歧的灵人就从社群被逐出,受到惩罚。后来,就用各种方法把他带回照自己所想说话,照自己所愿思考的状态,直到他拥有一个不分裂的心智为止。结果,他若是良善,就意愿善事,并出于良善思考、谈论真理;若是邪恶,就意愿恶事,并出于邪恶思考、谈论虚假。在这一切实现之前,善灵无法被提入天堂,恶人也无法被投入地狱。这是为了确保地狱只有邪恶和邪恶的虚假,天堂只有良善和良善的真理。地球上的上古之人能凭借内呼吸用脸和唇说话(AC 607, 1118, 7361)。其它一些星球的居民拥有类似的说话方式(AC 4799, 7359, 8248, 10587)。关于这种说话方式的完善和卓越,可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(AC 7360, 10587, 10708)

属天的奥秘 #5213

5213.“又肥大又

5213.“又肥大又佳美”表信与仁的事物能被注入这些知识。这从“肥大”和“佳美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肥大”在论及谷物的“穗子”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,是指能接受信之良善的事物,因而是指信的事物能被注入的事物;因为记忆知识是器皿,当“肥大”论及它们时,它表示接受诸如属于源于仁之信的那类事物的能力。“佳美”在论及谷物的“穗子”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,是指能接受仁之良善的事物,因而是指仁的事物能被注入的事物。“肥大”与信的事物有关,“佳美”与仁的事物有关,因为这在圣言中是一以贯之的用法。事实上,每当这两个形容词用于同一个事物时,一个与信的事物有关,一个与仁的事物有关;这是因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(参看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, 4137e, 5138节)。“肥大”表示信的事物,“佳美”表示仁的事物,这一点也可从前面关于母牛的类似描述(5199, 5200节)明显看出来。
  信与仁的事物能被注入的记忆知识有很多,它们包括“埃及”在正面意义上所表示的教会的一切记忆知识,如前所述(4749, 4844, 4964, 4965节);因而包括系关于对应、代表、有意义的符号、流注、次序、聪明与智慧、情感的真理的一切记忆知识。事实上,它们包括自然界的内部与外部的所有真理,无论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,因为这类真理对应于属灵真理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5071

5071.左边的之所
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  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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